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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洋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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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暫的修整過後, 隊伍繼續前行。

沈歌這一番話不知怎麽地傳到諸將士耳中, 休息時, 有不少將士一直往他這邊走,邊走邊看。

沈歌要是擡眼看他們, 這些各種模樣的糙漢子們一和他對上眼,往往便慌張地移開目光, 裝作什麽事都未發生過的模樣趕忙離開,弄得沈歌滿心郁悶。

“這是要做什麽?”沈歌私底下與荀飛光道:“我總覺得他們最近不大對勁吶。”

“多半是他們收到你想幫他們娶妻的消息, 心裏有所期待罷。”

“就這?看著不大像吶。”沈歌小聲嘀咕, “總覺得他們瞧我的眼神怎麽看怎麽奇怪。”

那熱切的眼神,羞澀的表情, 放在小女娘身上也就罷了, 這幫黑壯大老爺們這麽日日看他,看得他雞皮疙瘩險些沒起來。

荀飛光讓親兵章梧儔去問, 不多時, 章無儔回稟消息道:“眾將士聽聞二爺有意給大夥娶妻,心中有些激動。”

沈歌心中奇怪, “我並未將消息往外說, 眾將士是怎麽知曉這消息的?”

章無儔道:“韶大統領前日激勵將士時曾說哪隊最先到達目的地便率先幫他們娶妻,當時所有將士都聽見了。有人追問時他道二爺已有想法,快的話明年此時,大胖小子都該出來了。”

沈歌聽完總算知曉為甚眾人朝他笑得那麽奇怪,看來諸位黑臉漢子果然不適合這麽討好人地笑。

“這話都放出去了,若是明年沒幫大夥娶上妻該如何?”沈歌有些憂愁。

荀飛光極為淡定, “話乃韶信放出去,若明年有人因此不滿,叫他著上紅妝嫁過去便成。”

沈歌盯著荀飛光的臉,試圖從他淡定的神色下找出什麽,“荀哥,你不會在開玩笑罷?”

“我開玩笑有何出奇?”荀飛光頭沒沒擡,“難道開不得?”

“不是,當然不是。”沈歌見他眉一挑,立刻狗腿地上前幫他捏肩,“我這不就是有些驚訝麽,這玩笑多多益善。”

話雖如此說,沈歌過後還是找到韶信擔憂地表示,“韶大哥,你話也說得太快了,我這八字還無一撇,這麽早許諾出去,到時兌現不了該怎麽辦?”

“這又如何?”韶信瞧瞧左右,湊近沈歌,“沈歌兒,你聽說過望梅止渴的典故罷?”

沈歌黑線地點頭。

韶信道:“要的就是這效果,我就是激勵激勵他們。不管明年他們娶不娶得到媳婦,心裏總有個奔頭,有奔頭才容易活下來。”

“話是這麽說……問題是韶大哥你這般渾來容易挨揍吶。”

韶信哈哈一笑,大手一揮渾不在意,“讓他們盡管來,揍得到我,我給他們升官!”

沈歌瞧韶信那嘚瑟樣,心裏想著還得盡早把給將士們娶妻這事落實下去,不然到時真讓人失望也不成。

沈歌這頭操透了心,將士們越發肯定二爺就是在想著給他們物色媳婦,一時往沈歌身旁晃悠的人多了不少。許多人都抱著混個面熟,讓沈歌看見他們俊挺身姿的目的而來。

能多見幾面就見幾面,說不得到時二爺看好了人選就想起他們來了呢?這種時候可不能落後。

一時沈歌身邊仿佛圍滿開屏的雄孔雀,大多還都是黑壯魁梧的那種。

沈歌的人緣在短期內得到極大的改善,原先還有叫他沈狀元的,這一下全都統一改成二爺,聽著親近不少。

他要去赴任,拿到的文書資料不多,一路走來,早便看完了,其餘書籍也看得七七八八。

無聊之下,沈歌特地撿起先前的老本行,每天寫一段話本。

在他的諸多作品中,眾人最喜愛的當屬靈異話本,篇幅短,刺激性強,勞累一日之後聽完便去睡別提多舒坦。哪怕不少人晚上聽完這些故事連尿都不敢去撒,每天講的時候還是有許多人圍在一起,嚷嚷著要聽新的。

沈歌筆桿子還行,不過說書的能力不大成,說書的另有其人。

每晚篝火點起來,就有人在大營中央繪聲繪色地說這些,除有正務如巡邏的將士之外都可去聽。

這日,營地內又在說書,沈歌的親兵董小伍撩開帳子,“二爺,夥頭兄弟給您送雞湯來了。”

“咦,哪來的雞湯?”沈歌擡起頭來,有些疑惑。

這地方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連想搭個營都困難重重,哪裏會有雞?

正在沈歌問的當頭,夥頭兵已進來,他憨厚一笑,“回二爺,是野雞,傍晚運氣好,剛巧捉到一大一小兩只笨雞,我尋思著這點肉明日放下去大鍋飯裏,給大夥塞牙縫都不夠,便給燉了湯,您好好補補。”

“老邵。”沈歌招呼他進來,“辛苦。”

老邵憨憨笑了幾聲沒說話。

老邵是清淩衛最老的夥頭兵,今年已近四十,幾乎清淩衛組建之初他便在。他現如今的夢想乃娶上一房媳婦,過幾年從清淩衛中回去之後能帶著好幾個兒子回祖籍。

這些天來,他給沈歌送宵夜送得最多,不過其餘人也送得不少。

沈歌最近一段時日著實吃了不少以往沒吃過的東西,比如將士們掏的鳥蛋,抓的魚,打的野味,甚至路上摘的野果。若沈歌不收,這些漢子往往羞澀地一放下就跑,絕不回頭。

“這時辰快巡完營了罷?你去請荀哥,若他那頭事了便請他早些回來。”再多等會兒,野雞湯冷了就會有腥味。

董小伍飛快地跑過去。

沈歌原先選他當親兵只因為他也叫小伍,令沈歌極有親切感。相處一段時間後,沈歌方知會被派至他身邊的壓根無普通人,小伍看著黑瘦,不大起眼,實際極伶俐,身手也好,能硬抗三五個大漢不吃虧。

荀飛光正帶人巡邏。

他們這隊伍規模大歸大,實際上要註意的事情也極多,明哨暗哨流動哨,每日都不能松懈。無論有何事,荀飛光每日都會帶著韶信等人親自巡查至少一遍。

這般長年累月的同食同寢及身先士卒,荀飛光在部下中的威信極高,眾人不僅敬佩他的身份,更崇敬他的為人。

沈歌看在眼裏心中也敬服,這般帶兵有多辛苦他不過體驗幾個月就隱隱吃不消,而荀飛光則持續十幾二十年從未動搖。

依照荀飛光現如今的身份,他完全可令韶信帶兵南下,自個或騎馬或坐車或走水路慢慢追上來,就如本朝絕大多數將領一般,但他從未偷過這種懶。

董小伍去了許久,荀飛光方回來。

現如今又到了九月份,好在這邊已極靠近南關府,天氣並不冷,若不然還有得受。

沈歌用小碗將湯舀出來,率先遞到荀飛光面前,“今日可還順利?”

“一切安好。再過兩三日,我們便能抵達南關府,到時好好歇一歇。”荀飛光看向沈歌,眼底裏帶著不大外露柔情,“苦不苦?”

“我一路騎著馬,也未走什麽路,其實不怎麽辛苦。”沈歌給自己也盛了碗湯,盤腿坐著喝湯,“荀哥,你去歲也是這麽趕過去麽?”

“去歲要緊急得多,我們沒帶兵,一行人緊趕慢趕騎馬跑過去,一路上活活累死八匹馬,總算趕到。”

沈歌的心吊了起來,“而後呢?”

“我們趕到之時洋夷還挺囂張,派過去交涉的使臣被扒得只剩一條褲衩趕回來,使臣恨不得上吊。”荀飛光將手放在膝蓋上,帶著一點漫不經心,“我帶了兩千兵,出了六十艘小船,不到十日,占了我朝島的洋夷十有七八被殺了,剩下兩成逃到外頭去,我便沒再管。”

沈歌並未見過打仗,不過僅憑荀飛光這一番短短的話,他也能想象出當日的狀況,想象他荀哥俊美而帶殺氣的模樣。

“他們原先不是挺囂張麽?怎麽會敗得那麽快?”

“先前的兩廣總督懦弱無能罷了,實際上他們遠渡而來,不足為慮。”

“這麽說來人應當不多?”

“不多,也就三五百。”

沈歌聽後不由再次感慨軍械裝備的重要性,三五百人而已,頂多算一夥大些的流匪,然而這夥流匪兵強馬壯,竟敢公然跟一個大朝叫板爭地盤。

這麽一個大朝,被他們夾著北面蠻人一逼,就逼得這個地方的最高統治者焦頭爛額。哪怕這個地方實際上並未傷筋動骨,統治者也受了好一番驚嚇。

上頭的皇帝都受到驚擾,本地百姓更不必說,對這夥洋夷基本聞之色變。

若是硬打,倒也不是完全打不過這夥洋夷,只不過他們習慣打一次換一個地方。只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百姓不堪其擾。

“不知是否能拿到他們的制船技術,若是如此,別的不說,就是出海貿易的掙回來的銀兩就足夠令人心動。”

“你的意思是想讓我們出海,到海外去與別的國家交易?”

這個時空中,本國並無出海遠航之人,上一個人乃秦朝的徐福,後來歷史拐彎之唐以後的國家,皇帝們似乎對海外再無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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